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经研究,原定于2022年12月7日-8日举行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延迟到2023年1月10-11日举行,为期两天。考生考籍补注册以及选课报名工作安排在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7:00进行。 具体事宜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网(https://www.nm.zsks.cn/)“通知公告”栏目11月21日【学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