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提前A批、专科提前批(公安类)
科类: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考生电子档案状态必须是自由可投;7月2日填报了本科提前A批的艺术、体育类志愿的考生,7月6日8:00前考生电子档案状态不是自由可投的不能参加本次网报志愿。
2.投档分(即文化课总分加照顾分)须达到相应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报考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公安现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类院校的考生,需意向入选,且相关政治审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全部合格。
4.报考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公安现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类院校兼报规则:①公安(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公安类,公安现役(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公安现役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专项计划)可兼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计划)可兼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其他各类只能在本意向类别内填报具体院校,不可跨意向类别填报。②军事(含国防生)意向指挥类合格考生可以兼报非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合格考生只能填报非指挥类专业。③填报了一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二本和高职高专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二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高专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
三、网报志愿时间
1.7月6日8:00时开始网上填报志愿,10:30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11:00时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
2.9: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 网报志愿分数段 |
12:00时 | 601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3:00时 | 541分-60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4:00时 | 484分-54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5:00时 | 441分-483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6:00时 | 391分-44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7:00时 | 346分-39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8:00时 | 346分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查询招生计划和院校招生章程。考生应阅读《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及《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相关内容,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选择所报院校及专业,并记录好院校代号及专业代号。
由于今年普通高校分省招生计划下达较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印刷时间较往年延后。为确保考生及时了解今年的招生计划及招生章程,按时填报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6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6月24日公布了“填报意向各类别所涉及具体院校及招生计划”、7月1日公布了“本科提前A批文理科招生计划”,并为每所院校链接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便于考生快速查阅。
为了保证考生填报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公安现役等类院校实时查询的排名准确性,特将招女生、同一个院校不同专业属于不同划线类别的院校代号另行编码,具体新院校代号见本专栏“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公安现役等类院校新院校代号对照表”。
2.填报志愿。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登录填报志愿平台,按要求进行网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6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查看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以及最新公布的其他信息。
3.修改志愿。考生须经常点击相应的按钮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参照每小时公布的阶段性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以及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在考生对应的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打印确认信息表。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在本分数段网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公布的投档比例投档,院校按公布的章程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的,本科提前A批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高职高专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院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则的,文科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朝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朝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六、注意事项
1.符合下表所列自主选拔(含农村专项、师表计划、试点学院人才选拔等)、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录取条件、欲参加这些院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本次填报志愿;否则视为放弃。若拟填报的专业不在我区所公布的专业范围内则填报“其他专业”,代码为“QT”。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
307 | 北京师范大学 | 自主、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 |
315 | 华东师范大学 | 自主、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 |
320 | 陕西师范大学 | 自主、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 |
321 | 东北师范大学 | 高校专项(免费师范) |
324 | 华中师范大学 | 自主、高校专项 |
378 | 华侨大学 | 高水平运动队 |
2.填报志愿期间,院校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相关专业说明时,通过“2016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将予以及时公布。考生必须经常查看“2016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填报志愿页面提示的最新通知。凡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本栏目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发布最新消息,请注意使用浏览器刷新功能查看最新发布的信息。
3.网报志愿结束后按公布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若因退档未完成招生计划,按1:1顺延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网上征集志愿。
4.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考生的分数外还可能要对考生有其它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填报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院校,专业排名和录取结果基本吻合;填报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院校,处于1:1以外的考生,以及填报采用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请慎重参考专业动态排名信息。
5.本次填报的专科提前批文理科与本科提前A批文理科的志愿同时投档,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批次。投档分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如果报考专科提前批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填报志愿本科录取,如果未被专科提前批录取则仍可参加后续批次的填报志愿和录取。
6.拟填报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只能填报参加公务员考试时所报职位的对应专业。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报考军事(含国防生)或公安现役院校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当年度转业复员和退休),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8.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9.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提前A批志愿,只能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10.考生千万不要听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只要花钱就能保证录取的承诺。网报志愿操作简单、过程透明、信息对称,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余地。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之所以宣扬网报志愿神秘、复杂,其目的是借此机会谋取私利。
11.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55号)、《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51号)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