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制定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包括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等)的考生,包括保送生、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职教师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高职班、单独考试等,均须按时、按要求履行2015年高考报名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一)考生申请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除具备第(一)款所列条件外,截止2015年4月1日,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考,且仅限报考高职(专科)专业: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
2.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此类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选择“只报考专科”选项,在照相确认前,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考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后,可在父母务工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所列条件外,截止2015年4月1日,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在其户籍地报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
2.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2年;
3.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此类考生报考条件的界定按《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在我区参加高考的相关条件界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及相关补充意见执行。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15年高考报名考生。
7.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具备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8.中等职业学校非我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非我区户籍往届生不具备在我区高考报名资格。
9.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日8:30至2014年12月12日18:00。
在外地借读需要回户籍所在旗(县、区)照相确认的考生(艺术类考生除外),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持加注思想品德考核评语的《预报名表》于2015年2月10日回户籍所在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报名地点
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父母务工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除以下情况外,不得跨盟市、跨旗(县、区)报名。
1.以下4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1)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
(2)报考蒙语授课各科类的应届毕业生;
(3)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4)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
2.以下3类考生可由盟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指定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1)报考蒙语授课的往届生;
(2)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
(3)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3.朝语授课考生统一安排在乌兰浩特市招办报名。
三、报名工作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1.网上预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同时设置本人登录密码。
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毕业中学、户口所在地、通讯地址、是否低保户等。
考生报考信息包括:报考类别、外语应试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照顾条件、是否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报考高职(专科)等。
提交预报名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预报名表》,考生本人打印后,由就读学校或单位(往届生和无单位的学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核对考生信息,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履行相应的签字盖章手续,完成网上预报名。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查询信息、修改信息、确认信息及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
(2)考生要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特别是报考类别、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提交预报名信息时,系统会显示考生本人已选择的考试科目,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关系到入学后学籍注册、户口迁移等环节工作的开展,考生要确保其准确无误,一经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后不得更改。
(3)考生录入姓名时,如果其中的汉字在计算机的字库中不存在,则用同音字代替,并在同音字前加上半角的问号“?”。
(4)考生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联系到本人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不得填写学校的电话号码。
3.有关解释与说明
(1)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中城镇应届、城镇往届指考生户口是非农业家庭户口,农村应届、农村往届指考生户口是农业、牧业家庭户口。往年参加过高考的考生将视为往届生。
(2)艺术类考生报考类别
艺术类包括美术、音乐、编导和其他艺术四类。美术类分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五个专业类别;音乐类分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编导类分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其他艺术类分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美术类包含的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
音乐类包含的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
编导类包含的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
其他艺术专业都属于其他艺术类。
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参照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选择一个相应报考类别。
(3)音乐类考生需选择声乐或器乐作为参加音乐类统考面试考试科目,二者不得兼选。报名时需填报参加专业考试的曲目名称、上传曲目对应的乐谱图片(简谱或五线谱)。选择声乐考试的考生须确定唱法并填报三首歌曲(须标明调号),唱法分为美声、通俗、民族和原生态(包含长调、短调民歌、呼麦和其他);选择器乐考试的考生须确定乐器种类并填报两首乐曲(练习曲和乐曲均可),乐器种类只能从给定的乐器中选择。歌曲及乐曲曲目由考生自定。上述信息一经提交确认,不得更改。
若考生上传的几首曲目乐谱均为同一乐谱、上传的乐谱与填报的曲目名称不一一对应,将取消其音乐类统考成绩。
(4)体育类考生报考类别及体育专项测试项目
体育类考生报考类别分汉授体育(文)、汉授体育(理)、蒙授体育(文)、蒙授体育(理)4类。
体育类考生在报名时,还要选择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专项测试项目有: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男)、篮球、排球、武术,每位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测试专项。专项一经提交确认,不得更改。
体育类考生须参加全区统一专业考试,包含素质测试和专项测试,从2015年开始,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计入体育专业考试总分,录取时划定专项测试合格分数线。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在报名时只可申报与考生取得资格的证明材料相符的专项测试项目。若申报专项与考生取得资格项目不相符,则不予安排测试。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三者之间交叉具备的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分别按规定选择不同的相应专项。
体育类考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专项测试一并进行。
(5)考试类型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考生的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
体育类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兼报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其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若只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考试类型为“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的考试类型为“高职班”。
五年制高职转段考生的考试类型为“三二分段”,报名时须选择高职(专科)录取学校。
其他考生考试类型按指定要求选择。
(6)学校报名与招办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完成正式报名,选择“学校报名”,其余考生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正式报名,选择“招办报名”。
“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除了在报名过程中组织单位不同,其他方面没有区别。
(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生成与会考成绩的录入
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制作考生电子档案时自动加入;其他省市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则需在预报名时填写相应等第成绩,现场确认时需要出示成绩报告并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报名系统照拍上传。
(二)思想政治品德鉴定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就读学校或单位(往届生和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核评语填写在《预报名表》相应栏目并加盖公章。考核评语应完整、准确,简明扼要,字数不得超过100个汉字。
评语分三类填写:
1.合格
2.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3.需要表述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照相确认期间录入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网上支付报名费。
通过农行实现网上缴纳报考费有两种方式:
1.电子支付卡:自行登录农行网站http://www.95599.cn免费开通电子支付卡。
2.网上银行:在农行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申请办理K宝证书或动态口令卡。
网上支付成功后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或者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名资格的,一概不退所交的相关报名费。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以及体育竞赛优胜者、高水平运动员还应按标准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