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地方专项计划批文史类、理工农医类院校(专业)在我省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及办法不变。
二、本次征集志愿为地方专项计划批最后一次征集。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7日8时—12时,截至7月26日20时尚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考生须直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本批次征集志愿文史类3个院校平行志愿,理工农医类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期间,考生该批次原所报志愿无效。
四、考生要严格按有关院校、专业备注中的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