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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教办发[2015]44号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指导与服务,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和专业预警机制,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构建、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引导高校依法依规自主增设和调整专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我厅根据全省本科专业布点、在校生规模、近三年就业率等情况,建议高校2015年度暂缓申请增设68种专业,名单见附件。
请各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围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坚持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导向,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实际做好专业发展规划,合理增设和调整专业,着力构建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结构,切实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