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时间安排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举行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号)精神,我省2013年上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技术考试(以下简称三项考试)和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基础理论考试将于3月23日-24日进行,现将几项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2013年1月15日-18日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3年1月21日-23日
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网上报名办法》(附件1)。汽车专
业技能水平证书操作技能考试组织实施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须符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参加三项考试和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后,届时如不符合《实施意见》和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职单考单招)报名通知规定的报考条件,不能参加当年的高考报名。
三、技术考试考生可以纸笔、上机同时报考,也可以单报纸笔或上机,纸笔或上机每项最多只有2次参加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考生可笔试、操作考试同时报考,也可单报笔试或操作考试,笔试或操作考试每项最多只有2次参加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网上报名办法
2.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主要时间安排
3.《外省籍学生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样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月10日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网上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本省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备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报名资格: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考试当月在册;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所报考科目有效成绩在参加普通高考当年之前不足两次的;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
(二)本省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报名资格:
1.中职学校在校学生、毕业生,其他社会人员;
2.所报考科目有效成绩在参加普通高考当年之前不足两次的;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
(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符合两类考试的各自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具备相同的报名资格:
1.经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或符合我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2.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即:从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开学时起,已按规定在我省中小学省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并按规定连续性地在我省完成两类考试考前高中各学期学业且确认将完成高中阶段学业。
在高中就读期间,经市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我省省内中学之间有过转学,或因实际需要,按规定办理了休学手续进行休学,结束后按规定回校学习的,不影响其在我省报考。
高一年级开学后再由外省转入我省高中学习、高中段学习期间转学曾到外省后又转回我省、或不符合我省学籍管理规定的,均视为不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不能在我省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一年级的在校生;
3.在同科目(英语听力考试、技术上机考试、技术笔试,下同)前次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确定为不能参加本次报考的;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受到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5.普通高考当年6月之前两年内相同科目有效成绩已有两次的;
6.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其他:
1.考生在参加当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职单考单招报名之前,已报考普高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的,须符合当年6月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单招的报名条件和规定。
2.听力残疾考生免英语听力测试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浙教试院)[2008]61号)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生通过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站(网址: ),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实事求是、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自行选择好信息确认点。
第二阶段: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自己选择的信息确认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凡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2013年1月15日-18日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3年1月21日-23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信息输入流程
(1)考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站(网址: ),进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报名网页”,仔细阅读报考须知。
(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确认后,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科目等信息。
(3)选择信息确认点。
本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外省户籍人员: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核对所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正确记录并牢记系统给出的网上报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号。
(5)考生根据需要下载或打印报名信息。
2.现场信息确认流程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信息确认点,凭网上报名号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随迁子女还须同时交验《外省籍学生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4)。《外省籍学生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由随迁子女所在高中填写,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2)交纳报名考试费。
(3)进行电子摄像(报名点也可提前组织,并上传至网报系统)。
(4)核对信息校对单,签名交确认点保存备查。
随迁子女《外省籍学生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经核验后由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四、报名费
参加普高招生三项考试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考费,每科目30元,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执收;参加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基础理论考试的考生,按30元/人次交纳报考费,参加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按80元/人次交纳报考费。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
日期 | 场次 | 科目 | 主要操作程序 | 时间区分 |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 | 一 | 英语听力 | 考生入场 | 8:30 |
考生停止入场 | 8:45 |
开始考试 | 9:00 |
考试结束 | 以磁带发出的 结束指令为准 |
英语听力科目回卷和技术科目笔试准备 | 9:30—10:05 |
二 | 基础理论考试 技术笔试 | 考生入场 | 10:05 |
开始考试 | 10:30 |
停止考生入场 | 10:45 |
考试结束 | 12:00 |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起 | 技术机考,3月23日14:00-全部场次结束 具体时间安排见《技术科目上机考试考务手册》 |
备注 | 表中“基础理论考试”指汽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基础理论考试。 |
附件3:(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