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招生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
根据浙教试院〔2013〕97号文件规定,2015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已划定成绩等第,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成绩等第的方式及查询方法
采取网上公布成绩等第信息的方式;2月28日下午起学生可直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学籍辅号,查询个人成绩等第。我院同时将成绩等第提供给学生所在学校及其考试主管机构。
二、成绩等第查对工作
学生查询到个人成绩等第后,若对成绩等第有疑义,可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籍辅号申请成绩查对,每生限查一科,该科有误时可再查其他科目。
(一)成绩查对原则
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有无漏评,积分、统分有无差错,等第评定有无差错。
(二)成绩查对工作程序
学生提出申请后,由所在学校汇总于3月11日前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3月11日9:00至3月13日17:00)通过系统上报申请成绩查对信息,省教育考试院于3月17日前向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反馈成绩查对结果。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