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质量,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安徽以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多措并举科学建设高校专业。
一是全面加快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步伐。2007年,安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本科学科专业结构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通知》。2012年,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适应需求、优化布局的原则,积极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
二是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设置以下四类专业:一是符合高校发展定位、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专业;二是能够支撑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三是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四是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同时,鼓励调整、改造传统专业,严格控制就业率较低、专业布点较多的专业。每年发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研究报告,公布当年全省布点数量较多、在校生数量较多、社会需求量较小、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名单,明确省控专业。
三是建立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机制。从“高校办学定位与服务面向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与专业方向调整、招生计划安排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体系调整”四个层面,健全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和全省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机制。完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论证程序。停办、停招了一批社会需求量小、就业率低的专业。2008年以来,全省高校共停招停办1292个专业点,大幅增设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点1795个,占现有招生专业点的40%,应用型专业占75%以上。
四是着力建设新增专业。要求各高校对新增专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校企合作,加大资金投入,建设优质教学资源,深化内涵建设,确保新增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五是实施专业结构优化改造。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设置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遴选了128个服务支撑地方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新专业,省财政连续三年共投入3.4亿元资助建设,同时对停招停办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进行奖励,每个停招停办的专业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