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
为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工作管理科学化、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服务考生质量和工作效率,使报考信息的采集更趋科学、准确,自2014年起我省全国统考实行网上报名。为切实做好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所有拟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③身体健康;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 “在我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并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高中段学籍证明”。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4、考生本人或随父(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晋落户者,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5、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全国统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日8:00至5日18:00。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201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四)报名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网上管理与服务平台网上报名使用说明书》。
3、考生网上下载《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信息确认时一并交报名点(站)。
4、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在规定时间(12月7日-12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5、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所辖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
(五)报考科类: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考试(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以及残疾考生单招等提前单独招生专业)七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选择兼报单独考试科类的按主报科类报名。报名手续一经确认则不得更改报考科类。
报考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
准考证号以考点为单位,分文、理两类随机编排。
报考艺术(文、理)类的美术、音乐、舞蹈省统考专业的考生不能互相兼报,但可兼报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等艺术类其它专业。填报志愿时,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报考单独考试科类的考生必须履行报名手续,方可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有关单位或院校组织的考试,不参加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