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2023年3月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延考)各科目阅卷和成绩核验工作现已全部圆满结束,成绩今日公布。
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选择“考试招生”->“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查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延考)成绩查询",输入考籍号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从2023年4月24日至26日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方式: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选择“考试招生”->“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查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延考)成绩复核",选择考试项目,输入考籍号和身份证号登陆成绩复核系统提交复核申请,并及时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