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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高考体检信息的提示

  体检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之一。凡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当地招考办统一组织并在指定医疗单位进行的体检,非指定医疗机构做出的高考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结论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注意的重要事项,考生须牢记自己的体检结论是合格还是专业受限或是不合格,并牢记医生在体检表中建议不宜就读的专业和受限专业。高考后,凡体检合格但附加有“专业受限”和“建议不宜就读的专业”结论的考生,都须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和医生建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并查阅《201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拟报院校招生计划下面“注”中有否要求,以及查阅拟报院校招生章程中还有否要求后,再正确合理地填报志愿院校及专业。要尽量避开受限专业及不宜就读的专业,以免影响录取。

  报考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类等院校的考生还须按时参加专项体检,符合军队(国防生)院校体检标准和公安及司法院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有关要求和标准,方可参与所报院校录取。报考空军及民航院校(专业),以及其他特殊院校(专业)的考生,还须符合特殊体检要求。

  附: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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