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计划是在我省招生的二批A段录取未完成的招生学校(专业)。
二、截止26日13时止,考生查询结果为自由可投状态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三、考生填报且只能填报本次所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其他无效。
四、专业志愿栏必须准确填写,并明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不填者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农、林、师、地、矿、民等学校(专业),当征集志愿后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仍不足时,将适当降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六、考生应在7月26日13时—18时完成本人志愿填报,逾期将关闭填报征集志愿的网站。
七、再次提醒落选考生适时注意省招办通过各种媒介所公布的重要招生信息。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26日
本次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