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精神和教育部增设或调整本科专业的统一部署,我厅组织了2015年度普通高校增设或调整本科专业的申报、审核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4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省属普通高校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通过的本科专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次增设或调整本科专业点共73个,其中,增设的专业点72个,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点1个。增设或调整的专业可从2015年起安排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新设专业建设,制订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