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说明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各在津招生高等学校依据通用版指引编制了《2024年拟在津招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现对新版目录作如下说明: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明确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内容和要求,我院组织修改了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表演类(服装表演、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等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于2019年开始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并通知各高级中学做好备考工作。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术科 考试大纲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