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高中班(校)(以下简称西藏班)毕业生招生工作,保障普通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西藏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文科类:总分170分;理科类:总分150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