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起,我区普通高考考生陆续可通过声讯电话、短信、网络等三种方式查询个人录取情况。为了帮助考生准确查询录取信息,了解自己的档案状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就考生查询时的常见疑问做出解答。
疑问一:系统中能查询到几种档案状态?
答:考生能查询到的档案状态有3种:
一是“未投出”。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未被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招生院校退档。如果是被招生院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后一次招生院校退档的理由。
二是“被投至某校”。表示考生已经被投档至某校,该校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考生须注意,档案投出并不表示已经被录取。
三是“正式录取”。表示招生院校录取结果已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确认,高校将据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疑问二:为什么已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却没能出档?
答:招生院校录取时将按照生源情况和其本身的计划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相应比例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考生分数达到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排位较低,未达到所报高校按比例投档的最低分数,档案也无法被投出。
此外,实行平行志愿时,若检索到某考生时,该考生所填报的六个平行院校志愿均已满额,则该考生本轮档案无法被投出;实行顺序志愿时,若考生仅填报一个院校志愿,一旦所填报院校落选,就没有机会参与同批次二志愿院校的录取,可以说是“无档可投”。
疑问三:为什么已被投档却又被院校退档?
答:考生已经被投档,招生院校在审阅档案后若因某种原因认为该考生不宜被录取,将对其做退档处理。招生院校退档理由主要有4类:
一是院校投档比例因素被退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系统按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招生院校投档比例大于1:1时,投档人数会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因此,部分已投档但高考总分较低的考生会因无法进入招生计划范围而被学校退档。
二是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而被退档。部分考生填报了生源较好的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这样即使总分达到招生院校的投档线并被出档,也可能会因为无法达到其所填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而被退档。
三是考生的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不能录取而退档。
四是考生单科成绩过低被退档。考生高考总分达到了招生院校按比例投档的最低分数,但某一门单科成绩较低,没有达到招生院校对考生所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学校不能录取而退档。
疑问四:为何录取开始后,有的考生已查到录取信息?有的还是被投档状态?
答:以往有考生咨询,为何自己同批次录取的同学已经查到“正式录取”的信息了,自己的档案却还是“被投至某校”的状态?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虽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已经同时将考生档案投出,但各校阅档、确认拟录取名单需要一定时间,招生院校提交录取信息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检工作人员还须对高校提交的拟录考生档案逐一进行核查,确认高校是否按照其招生章程规定的原则录取、是否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是否已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对录取新生专业安排是否合理、拟退考生的退档理由是否属实等,若发现高校的拟录结果不合理,还要予以纠正,这也需要一定时间。由于同批次中各校的招生计划数量是不同的,有的院校招生计划几十人,有的院校尤其是区内院校的招生计划多达数千人,各校阅档、录检所需时间会有很大差别,因此报读不同院校的考生查到“正式录取”信息的时间就会完全不同。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建议考生,在查到“被投至某校”的信息后,可根据录取时间安排表,在该批次征集志愿前再次查询是否“正式录取”即可。
疑问五:考生被录取后,如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不满意,是否可以退档?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每一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校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招生录取现场设立了监察与咨询处,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咨询,电话:0771-5337942、5337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