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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广东省2014年高校招生将实施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将会有更多机会进入重点高校深造。

据介绍,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今年,我省将在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10所一本院校共安排1000个招生计划,面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地区)的农村学生实施专项招生计划。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招生办法,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考生电子档案投放与“自主选拔”同步进行,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院校的志愿和录取,以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机会和比例。

据了解,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参加今年普通高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一是具有广东省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农业)户籍的农村应往届学生;二是学生本人高中阶段具有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县及县以下中学学籍并连续3年实际就读;三是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志愿填报阶段(省招生办公室要求的时段内),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中学、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报名点进行考生资格初审。填报志愿结束后,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报考专项计划考生名单将在初审、复审阶段在各级招生机构进行公示,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招生办公室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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