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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在广西设点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

  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关高校在我区设点校考的管理,切实维护校考的严肃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点原则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

  (二)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科,下同),如与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尽量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如招生院校确需校考的,可在我区艺术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是指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达到艺术统考高职(专科)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中,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其艺术统考总成绩还应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三)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

  (四)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除外),如与我区艺术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我区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我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校考。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校考。

  二、指定考点

  区外院校在我区组织校考须在我院指定的考点进行。经我院授权,我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市第五中学具体承担区外院校在我区设点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广西师范大学为美术类、非美术类考点。

  1、美术类专业考试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邮编:541004。

  联系人及电话:席志新,13317630496;唐立,0773�C2853301,0773-2863729(办公室传真)。

  2、非美术类专业考试地址:桂林市王城1号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邮编:541001。

  联系人及电话:秦铭,18907730800;陆黎明15977329196,0773-2830081(办公室兼传真)。

  (二)南宁市第五中学为美术类考点。地址:南宁市华强路95号,邮编:530011,联系人及电话:陈武业,0771-2410160(兼传真),1336780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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