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新增19种专业学位中的一种,与现有的药学科学学位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已有药学硕士科学学位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的学位类型。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旨在根据医药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医药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该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从事具有明显医药职业背景的工作。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与药学硕士科学学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上具有明显差异。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药物技术转化、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药学及与此相关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分析本领域内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利用所学知识解决这些问题;能够胜任本领域的实际工作。
三、培养方式及特色
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
培养过程中坚持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实践中学习的原则。采用学位授予单位与实践部门合作培养的模式,第一阶段在学校课程学习,第二阶段在实践部门进行实践学习。
提倡采取双导师制,即在校内与实践单位分别聘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践单位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实践活动。校内导师与实践单位导师按照集体培养的方式,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以及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制订培养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导师由学位授予单位相关学科和实践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四、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科目
招生对象为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的人员。
入学考试时间与全国科学学位研究生统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为三门,分别为:
第一单元: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全国统一命题。
第二单元:英语二,总分100分,全国统一命题。
第三单元:药学综合,总分300分,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建议涉及五门课程,分别为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招生单位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考试题型采用以选择题选择题(单选题、多选题)为主。
五、在校生管理与待遇、奖助制度
在校生的管理与待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参照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奖助制度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六、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就业前景
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政策,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由于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过程强调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有着一定的实践经历,使毕业生具备更多的适应社会需求的职业能力,就业前景将更加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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