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38种专业学位中的一种, 2005年成立并开始招生;共有4个培养领域,分别为: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全国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共有63所院校开展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目前有全日制攻读、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2种形式,与现有的体育学科学学位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已有体育学硕士科学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各有侧重的学位类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都更突出职业要求,更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更强调面向行业,为体育系统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实践性人才。
二、培养目标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与教育学硕士科学学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上具有明显差异。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培养在体育领域中,掌握坚实的体育基础理论、宽广的体育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体育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胜任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专业技术交流。
三、培养方式及特色
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
采用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
课程学习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实践环节,安排多种实践教学和专题讲座。
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以校内导师为主。培养单位可聘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体育教师、教练员、体育管理者等长期从事体育硕士的培养工作,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写作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重点突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四、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科目
招生对象为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的人员。
入学考试时间与全国科学学位研究生统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为三门,分别为:
第一单元: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全国统一命题。
第二单元:英语二,总分100分,全国统一命题。
第三单元:体育综合,总分150分,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考试范围涉及三门课程,分别为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运动训练学。
五、在校生管理与待遇、奖助制度
在校生的管理与待遇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参照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奖助制度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六、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就业前景
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政策,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由于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过程强调体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体育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时间长、针对性强,有一定的实践经历,加上“双导师”的指导,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具备更多的适应社会需求的职业能力,就业前景将更加宽广。随着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将日益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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