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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生 | 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现已发展成为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特色高水平大学。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安全、地矿学科特色鲜明,理学、经管、人文、医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学校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2‰;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入选河南省高校“双一流”创建工程;矿业工程学科为“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河南省高校唯一世界30强学科;建有5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2个省一级重点学科。建成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学位推免权,并实施本硕、硕博连读人才培养,入选“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获批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有10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建有国家级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04项,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特色专业10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8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32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获得100余项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被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誉称“小城办大学的典范”。

学校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为国家安全生产、能源工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与智力支撑。学校建成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人文社科基地等69个。深化校地、校企战略合作,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已成为国家煤炭工业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和安全培训基地。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事项等情况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河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3年硕士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我校继续招生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日期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其前置学历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学业限定要求。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核验,具体时间由我校规定。

原则上我校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为:会计(125300,非全)、工商管理(125100,非全)、公共管理(125200,非全)。如上述专业生源不足,则视具体情况进行调剂。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请咨询军队相关部门。

(六)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其前置学历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此类考生如跨学科、门类报考则须满足以下条件:考生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能够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或在CN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或有同等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及考试工作安排

1.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编号。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及我校相关报名要求和条件,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我校将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发现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可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试工作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务必保存好准考证,此证将作为复试和录取报到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学院确定,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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