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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岗位招聘47人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公办本科层次应用技术大学,是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学校秉承“崇实 求精 致良知”的校训和“海纳百川 敬业乐群”的中德精神,全力推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隶属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占地面积1000亩,聚焦服务工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成效显著。学校拥有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5个,共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15个,拥有基础和专业实验室365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元、2万余台套。学校学历教育聚焦制造业和制造类服务业,涵盖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等9大专业组群,现有22个本科专业,26个高职专业。2020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围绕机械硕士(0855)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展研究生培养。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5月9日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s://gyxxh.tj.gov.cn/ZWXX5652/TZGG644/2023n/)、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具备办理调入手续的条件;

  

  8.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全年招聘。

  

  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考核,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应聘申请表》(附件2),将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邮箱、同时抄送各用人部门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

  

  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件保存为pdf格式)包括:

  

  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从大学至今全过程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包括:主持研究项目课题的立项、结项证书报告等,要体现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代表性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等,能够体现本人论文学术影响力的佐证;代表性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执笔内容,要体现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专利证书;重要获奖或荣誉证书等,要体现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二)资格审查

  

  学校在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发布(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另行通知)。专业审核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t20220914_660828.html)。

  

  (三)考核

  

  1.专业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与应聘岗位的符合度及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80分。专业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综合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发布。

  

  2.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规划、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个人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80分。

  

  最终考核成绩由专业考核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共同构成,专业考核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发布。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复检仍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背景审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查;二是工作考察,由学校用人部门对其进行师德师风和工作能力考察。考察期满,用人部门出具考察鉴定,考察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后6个月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聘用人员为学校正式员工,学校与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将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对招聘工作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s://gyxxh.tj.gov.cn/ZWXX5652/TZGG644/2023n/)、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网站招聘公告专栏(http://www.tsguas.edu.cn/rczp/zpgg.htm)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应聘人员预留手机号,请密切关注。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3.严守招聘纪律,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022-28776555;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公开招聘计划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22-28771113

  

  2023年5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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