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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苏州昆山市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中小学专场)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选聘280名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1)2022、2023届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专业对口。


  (2)2023届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具有相应学位),专业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就读院校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


  ②本硕期间在省级及以上专业类比赛竞赛中获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视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3届毕业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小学专场)》。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2年12月22日8:00—12月24日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本批次高层次人才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确认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个人简历;


  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


  ⑷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


  ⑹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和专业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⑺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其他业绩材料(以证书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确认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12月26日12:00前电话告知。


  (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通过资格确认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面试)。是否进入综合面试由选聘单位在12月27日17: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在面试前4天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应聘者须于规定时间参加综合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


  (五)签约


  面试结束后签约。根据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


  签约前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签约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应聘者务必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时上传网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六)体检与考察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选聘对通过综合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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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江苏省昆山中学——叶老师0512-57554592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袁老师0512-5770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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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市锦溪高级中学——柳老师0512-36651276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金老师0512-57639736


  昆山陆家高级中学——汤老师0512-57960000


  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578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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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市城北中学——张老师0512-57757378


  昆山高新区南星渎中学——胡老师15050220361


  昆山市花桥中学——陈老师0512-57691060


  昆山市花桥徐公桥中学——张老师0512-57687892


  昆山市花桥集善中学——侯老师18896855703


  昆山市张浦初级中学——潘老师0512-57451360


  昆山市张浦镇良渚实验学校(暂名)——潘老师0512-57451360


  昆山市张浦震阳实验学校——张老师0512-57420686


  昆山市新镇中学——马老师0512-57665703


  昆山市周市中学——刘老师0512-57621096


  昆山市费俊龙初级中学——陆老师1516226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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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市亭林初级中学——严老师0512-57475172


  昆山市石浦中学——顾老师0512-57275062


  昆山市淀山湖中学——陈老师0512-57486593


  昆山市锦溪初级中学——张老师0512-57231176


  昆山市实验小学——黄老师18912682188


  昆山市玉峰实验学校——李老师0512-57534368


  昆山市娄江实验小学——龚老师0512-36926738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刘老师0512-36601987


  昆山开发区晨曦小学——唐老师0512-57638136


  昆山开发区兵希小学——张老师0512-36907980


  昆山开发区石予小学——高老师0512-36608501


  昆山开发区夏驾河小学——郎老师0512-57559763


  昆山市培本实验小学——庄老师0512-57554342


  昆山高新区南星渎小学——苏老师0512-50332756


  昆山高新区姜巷小学——施老师17605129996


  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花溪小学——王老师0512-36832092-811


  昆山市花桥鑫苑小学——冯老师0512-50118512


  昆山市花桥徐公桥小学——孔老师0512-57774609-8023


  昆山市花桥集善小学——赵老师0512-36829626


  昆山市花桥金城小学——江老师0512-50118277


  昆山市张浦镇周巷小学——张老师0512-57441567-8018


  昆山市大市中心小学校——王老师0512-57251381


  昆山市裕元实验学校——朱老师0512-57861583


  昆山市陆杨中心小学——陈老师0512-55128662


  昆山市陆家中心小学校——陈老师0512-57873669-605


  昆山市巴城中心小学校——钱老师0512-57853050


  昆山市石牌中心小学校——郭老师0512-50135609


  昆山市千灯中心小学校——陈老师0512-57471099


  昆山市千灯镇炎武小学——何老师0512-36832905-8006


  昆山市石浦中心小学校——陶老师0512-36690221


  昆山市千灯镇亭林小学——朱老师0512-36916567


  昆山市淀山湖中心小学校——王老师0512-57481134


  昆山市周庄中心小学校——李老师0512-57218078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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