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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新余市分宜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5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大紧缺短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助推我县人才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并报请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部分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引进计划


  2023年经新余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5人计划,其中:卫生类事业单位计划引才8名,县直其他事业单位引才计划27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且符合岗位设置要求;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大学本科为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仅限分宜县卫生系统三个医院同时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外,其他岗位只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人员、不招聘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资格人员);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7年 1月 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82年 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分宜县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在分宜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团籍或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县,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取得相关技术资格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对表现优秀的,符合提拔条件的,优先提拔为事业编副科级领导干部。适时择优组织公开选拔考试,选拔到乡镇担任班子副职。


  3.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其配偶或子女,属县外体制内在编在岗人员的,根据现有身份、专业,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结合拟接收单位实际,可以择优调入安置1人;可按政策入住人才公寓;在分宜县购买首套商业住宅的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子女在分宜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自主择校就读。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8:00至2023年 3月 10日下午17:00截止。


  2.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报名表,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必须标注“姓名+专业+应聘单位+岗位”。报名邮箱:fyrsj581@163.com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


  4.资格审查:实行现场资格审查。


  A、资格审查地点:分宜县行政中心209室(分宜县人社局会议室),如果更换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B、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14日--3月15日。


  C、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的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D、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17日8:00--17;00在行政中心(县政府大楼)239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时间2023年3月18日。


  2.面试地点:分宜三中。



  4.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引进岗位数确定拟入闱人员;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岗位,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不低于70分。所有考生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以上,低于有效面试分数70分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引才计划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面试题,以高分者确定为拟入闱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分宜县委组织部和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入闱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分宜县委组织部、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入围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政府网站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2023年的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5.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另外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分宜县政府网站有关此次引进人才考试的相关信息以便及时掌握有关考试动态。


  附件:





  中共分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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