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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宿迁沭阳县选聘应届紧缺学科优秀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123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保障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公开选聘2023年应届紧缺学科优秀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12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3年选聘应届紧缺学科优秀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对象


  1. 2023年“双一流”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 表》。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4)受到记大过、留党或留校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选聘事项、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1.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月 16日9∶00— 1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16日9∶00— 1月 21日16∶00。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提醒: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最后24小时报名高峰,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报名、照片上传时间截止后系统不再接受报名及信息修改。


  2.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正面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6)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27-83690236。


  3.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习成绩单》。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张。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请持续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 考生报名后,应确保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本次选聘考试为面试。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公布。


  (四)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凭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沭阳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对提供材料不全、逾期未报到或档案未转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527—83595162


  县教育局   0527—83690236


  监 督 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27-83990110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27-83939897


  联系地址:


  江苏省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18851290636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沭阳县人社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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