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面向其他省市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四)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作满5年及以上;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2023年8月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五)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六)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优惠政策
按照《喀什地区急需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人才到岗后,由相关领域专家组对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进行预认定,报喀什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待遇保障。人才层次为:精英人才、骨干人才、青年储备人才。
(一)生活补贴。经审定后,根据人才层次类别由高到低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5万元不等,分5年发放。
(二)购房补助。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申请自住房或人才公寓,最长享3年全额租金补贴,在喀服务满5年且考核通过后,可免费获赠自住房或按人才层次高低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三)其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在职称评聘、家属安置、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均有政策保障。
四、引进程序
2023年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初审面谈、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
通过其他省市高校信息平台或喀什地区官方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2023年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二)网上报名(2023年4月28日至5月15日)
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招聘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扫描岗位表二维码(附件1)查询岗位信息,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自身专业、条件符合的岗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3)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合理选择报名点(需要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和初审面谈)、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能力水平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4)。
(三)初审面谈(2023年4月30日—5月20日)
此次人才引进在山东、陕西、山西、贵州、湖北、广东、上海共7个省市设有前方工作组(报名点),负责人才引进的现场确认和初审面谈。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需就近携带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参加初审面谈。请下载工作组联系表(附件5)与前方工作组联系确定具体时间、地点。
(四)面试(2023年5月25日-6月5日)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采取线上或现场的方式与通过初审面谈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面试,评估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水平是否达到拟聘用岗位需求,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资格复审、体检、考察(2023年6月15日-25日)
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核实报考信息与岗位条件的匹配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工作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递补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自行下载《考察表》(附件6),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考察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聘用、岗前培训(2023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对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入编手续。引进人才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不得调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对新引进人才进行岗前培训,帮助新聘人员快速适应工作。
五、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喀什地委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998-2671016
2.纪检监督电话:0998-2628468(仅接受监督反馈,不接受报名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六、其他事项
凡愿意来喀什工作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在公布的岗位表中未找到合适岗位的,均可进行咨询和信息登记,进行长期信息共享、沟通联系。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如遇调整的,均以相关公告的时间为准。
附件3:2023年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报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