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现将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考试工作。并对各学院(中心、研究院)考试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教授委员会成员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中心、研究院)考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学科(专业)成立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二、初试考试方式
初试采用线下考试的方式,于2023年5月13日—14日在内蒙古大学赛罕区校区进行。
三、实施程序
(一)初试准考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
在初试前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根据国家文件和招生简章等认真检查考生报考条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不予准考。
2、报考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院(中心、研究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考试小组要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招生考试小组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未通过者,不予准考。
3.5月4日前,学院(中心、研究院)确定并公示准考考生名单,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校统一组织初试并发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于2023年5月13日、14日进行,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统一通过研招网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应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我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5月17日,学校发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学院(中心、研究院)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学院(中心、研究院)可在不低于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复试名单;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均单独划线,具体安排详见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关通知。
学院(中心、研究院)公布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含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所有考生名单及其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将复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程序以及相关要求等及时通知复试考生。
学院(中心、研究院)组织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四)复试考试科目、内容和范围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情况。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取和理解以及口头交际的能力。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3.业务能力考核
(1)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2)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
(3)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
(4)研究兴趣、在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方向等。
业务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30分钟左右。
(五)考试结果的使用和相关事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业务能力考核有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其中:
复试成绩=面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成绩×10%+业务能力考核成绩×90%
3.考生在报考导师名下按照总成绩排序;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分配要求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统一公示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初试总分)、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4.学院(中心、研究院)审定拟录取考生。经学院(中心、研究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中心、研究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学院(中心、研究院)不得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体检于新生报到后进行。
6.新生报到后,我校可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生权益
内蒙古大学研招办受理咨询申诉,电话0471-4992114。内蒙古大学纪委受理举报,电话0471-4994314。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