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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215名同志为盘锦市各级机关(含公检法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第一批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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