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8]38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考生,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到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306房间)现场确认,核验证件原件。通过核验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最后到学院提交近五年的科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含本科和硕士,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3.向招生学院提交近五年的科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科研材料指论文、项目、奖励、著作等。发现材料造假,直接取消考生复试录取资格。
4.未交报名费的登录报名系统完成交费,报名费220元。
二、考试(考核)安排
1.普通招考考试方式
入学考试与复试同时进行,初试结束后接着进行加试、复试。初试具体时间如下:
5月20日8:30—11:30英语笔试(不含听力);
5月20日14:30—17:30业务课一笔试;
5月21日8:30—11:30业务课二笔试;
考试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
2.“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拟定考核名单,被考核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3.复试
5月24日-25日,有复试资格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和时间请随时关注相关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三、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我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校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我校。
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5日
附:学院材料审核安排(https://yjs.qfnu.edu.cn/info/1065/77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