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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有关精神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池州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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