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西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其中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电子政务中心5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5名,县住建局所属住房保障服务中心4名,县水务局所属基层总站4名,县文化旅游局所属文化馆1名,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6名。此次招聘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年龄要求:33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2日,在兰西县政府网站、兰西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照5张,退役军人需提供在兰西籍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伍证和退出现役登记表。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按照招聘岗位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3日早8:30至11月26日16:00时止(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报名地点:兰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四)咨询电话: 0455-5358914。
(五)政策加分。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按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财务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财会审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公共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知识;工程技术员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建筑学及工程材料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数据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旅游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知识;医保稽核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50分,笔试全程监控。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指定培训机构。
(二)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五、面试
(一)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的高低、学历的高低、在校是否党员。若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
(四)录取原则。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与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
六、考核与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上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没参加考核或体检、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核发,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落编,3年内不允许调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本招聘方案由兰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兰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