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通化市公安局招聘48名辅警公告
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4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员额48名。其中:文职人员20名(男性5名、女性15名),勤务人员15名(男性10名、女性5名),技术保障人员5名,专业技能人员8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文职人员具体条件
1、具有吉林省内常住户口(须自行解决通化市区住宿);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严格保守工作秘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公安院校毕业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6、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及中文输入方法。
(二)勤务人员具体条件
1、具有吉林省内常住户口(须自行解决通化市区住宿);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严格保守工作秘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伍士兵,或公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5、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技术保障人员具体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不限(须自行解决通化市区住宿);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严格保守工作秘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应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财务管理类、会计学类、统计学类和韩(朝)语类;
5、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
(四)专业技能人员具体条件
1、退伍士兵,应具备以下专业技能之一:①具有解放军特种兵、侦察兵、海军陆战队服役经历的;②具有部队排爆、防化服役经历的;③具有武警特战队、边防机动队、消防特勤队服役经历的;④具有A2以上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的;⑤具有公安维稳工作需要的其他特殊技能;
2、具有吉林省内常住户口(须自行解决通化市区住宿);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学历在中专(高中)以上;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严格保守工作秘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5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过吸毒史的;
4、曾被原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5、道德败坏,有现实不良表现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者曾经参加邪教组织、其他非法组织的;
7、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至13日进行公告。报名受理时间为2月10日至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市公安局西楼(通化市滨江西路4379号)。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等。本人6个月以内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须登陆通化市公安局信息网(http://www.thsgaj.gov.cn),下载和填写《通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方式
1、报考文职、技术保障人员参加计算机操作测试、笔试和面试。
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2、报考勤务、专业技能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加分项目分值之和(成绩之和=体能测试成绩X60%+笔试成绩X40%+加分项目分值),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加分项目:个人获得省(军)级以上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军事)比赛名次前三名的,分别加8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分别加6分。获得地市(师旅)级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军事)比赛名次前三名的,分别加6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分别加4分。因军事(警务)技能成绩突出在部队(公安院校)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8、6、4分。以上同一事项均不重复加分。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加4分。具有A2以上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加2分。以上累计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
(三)测试和考试
1、计算机操作测试。考察计算机操作技能,要求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体能测试成绩为以上三项平均分。满分100分,60分及格。
3、笔试。申论。满分100分,60分及格。
4、面试。考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能力以及举止仪表。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测试、考试、体检和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不符合聘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试用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全面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通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测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通化市公安局信息网(http://www.thsgaj.gov.cn)发布。
咨询电话:0435-3901133。
通化市公安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