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50名
2017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50名
四平位于辽、吉、内蒙三省区交界处,南接沈阳,北靠长春,交通便捷,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是京哈线上重要节点城市,“哈长城市群”二类大城市,是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中国换热器城,是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国家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中国优质玉米之都。
一、引才对象及计划
围绕四平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能源主导产业,旅游、光电信息、现代物流、医药健康优势产业,建筑、建材、化工传统产业发展,以及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工作的人才需求,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50人,引进经济学;法学(二级科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城乡规划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药学,中药学;微生物学、食品科学、分析化学专业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四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的专业人才,经审核确认后,不受专业条件限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至1999年4月12日期间出生)。本科、硕士均是“985工程”高校毕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四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的专业人才,经审核确认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引才条件
本次引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三)岗位条件
本次引才不设置具体单位和岗位,人才引进后,编制落在市直事业单位,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市直部门以及开发区、重点企业人才需求,结合专业特长进行统一分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无法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已经拥有四平市市直公务员(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4日8时30分至4月12日12时。
网络报名: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bmxt)(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3月24日8时30分至4月12日14时
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4月12日14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在4月12日前打印《报名表》。
资格复审时考生在《报名表》的报考承诺栏手写签名,交由引才单位审核。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四平人才工作网补充公告。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签订6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人才公寓。6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家在四平或者在四平有住房的除外)。
3、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4、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5、生活补贴。对引进的“985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必须是“985工程”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毕业)给予硕士12万元(2万元/年)、博士15万元(2.5万元/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6、住房补贴。对引进的“985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必须是“985工程”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毕业),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引才单位所属城区内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为本次引才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364855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