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同时为汪清县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和返乡创业工程提供人才储备,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学子返乡投身家乡建设,为汪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中共汪清县委组织部、共青团汪清县委联合开展2018年汪清县面向社会招募大学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习范围
州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及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鼓励汪清籍大学生回乡实习。
二、条件要求
本次实习工作坚持以“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实习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7月6日;
2.报名方式:本次实习岗位的选择分为两种:一是参照公告上公布的《2018年汪清县大学生实习岗位汇总表》(详见附件),由学生根据岗位条件和本人能力报名选择实习岗位;二是学生可直接填写《汇总表》以外本人想去的实习单位及岗位。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请登录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下载并详细填写《2018年汪清县大学生实习意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在报名要求时间内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wqtxw@163.com。
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详细填写《申请表》纸质版,到团县委办公室报名(县委一楼右侧)。
所需材料:报名时,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在校证明或学生证扫描件一份,已毕业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及毕业证书扫描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及岗位对接
团县委根据实习大学生岗位需求,联合组织部门对报名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及其实习岗位,将通过汪清县人民政府网、共青团汪清县委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并通知实习大学生。
五、实习大学生的管理
1.实习鉴定。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实习大学生的工作表现填写《大学生实习考核表》(以各地高校实习考核表为准),由实习大学生自行带回放入档案。
2.实习期限。大学生实习期限一般为1-3个月,如有特殊需要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需说明事项
1.实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并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2.从资格审核到实习工作结束,实习大学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付爽
咨询电话:0433-883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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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共汪清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汪清县委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