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市公安局招聘790名公安协勤员启事
记者从长春市就业服务局获悉,为了满足长春市治安巡逻防控、交通管理等警务辅助工作的需要,长春市公安局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安协勤员公益性岗位790名。
本次招聘涉及三类岗位
据悉,本次共招聘790名公安协勤员,包括:
1、治安巡逻防控警务辅助岗位招聘695人(男)。
2、交警支队交通管理辅助岗位招聘60人(男)。
3、文职非执法警务辅助岗位招聘35人(男女不限)。
公安协勤员的岗位职责:
1、治安巡逻防控警务辅助岗位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交警支队交通管理辅助岗位职责为协助公安交警进行路口、路段的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教育,宣传交通法规。
3、文职非执法警务辅助岗位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报名
招聘人员范围:
1、下岗失业人员。(原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身份证明)
2、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证明)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低保家庭证明)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一)治安巡逻防控警务辅助岗位招聘695人(男)。
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男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交警支队交通管理辅助岗位招聘60人(男)。
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男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条件之一的人员。
(三)文职非执法警务辅助岗位招聘35人(男女不限)。
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条件之一的人员。
岗位补贴标准为3千元
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公安局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市公安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然终止。
公安协勤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市公安局建立公益性岗位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告诫制度以及辞退制度。如聘用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即行终止协议。聘用公安协勤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3000元,并享受五险一金。
4月2日至3日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2日至3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长春市就业服务局(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天富路1567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
需持证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由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咨询电话:长春市公安局干部处 88908129
注:本文来源于长春生活微信公众号,原标题:长春市公安局招聘790名公安协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