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学位类
注:括号内分数为统考数学分数
二、专业学位类
三、专项计划
四、相关说明
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考生参加我校复试的最低成绩要求(单科、总分须同时满足要求)。我校各院(所、中心)根据其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制定等于或高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以各院(所、中心)的通知为准。
2.吉林大学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满足多项条件的不进行累加,以最高的为准。
请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于2018年3月15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执行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3.我校各院(所、中心)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办法(含调剂办法)将于3月中旬左右在各单位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