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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21位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莆田市涵江区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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